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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原煤产量2.54亿吨,同比增长32%

2022-09-16 08:39:56 来源:网络整理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9月14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陆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改委积极落实煤炭增产增供责任,扎实做好疆内煤炭安全保供稳价工作,推动疆煤外运大幅增长,为服务国家煤炭保供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力以赴增产能。争取国家同意将我区12处煤矿(产能6350万吨/年)纳入具备增产潜力煤矿名单;准东红沙泉二号露天等13处“十四五”规划建设煤矿已获得国家同意开展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产能5450万吨/年)。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吐鲁番沙尔湖及昌吉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评(修编)已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

  二是千方百计增产量。统筹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严格实行闭环管理,除必要的原材料、生活物资和产成品输入输出外,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人员往来,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协调解决新汶伊犁一号煤矿、中联润世准东西黑山煤矿、国能集团呼图壁县宽沟煤矿等生产运输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全区煤矿正常生产、稳定供应。据调度数据,1月-8月,全区原煤产量2.54亿吨,同比增长32%。

  三是大力挖潜增外运。会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建立煤炭运输保供专班,加快铁路通道建设(乌鲁木齐至将军庙铁路增建二线已完工),通过“疆煤外运”装车调增、车流接续计划优化、客货列车结构调整、场站作业水平提升等多种方式,挖掘“疆煤外运”通道潜力,实施川渝、阿里煤炭保供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据铁路部门数据,1月-8月我区实现铁路外运煤炭量3307万吨,同比增长41.5%,有力保障了全国能源需求。

  四是加强监管保履约。以电煤中长期合同保量、保质、保价为重点,实行信用监管和实地核查相结合,严格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要求。1月-8月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2.2亿吨以上,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97.2%,确保燃煤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3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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