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官网发现,因无证销售,收取预付款,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项目“棠馨花园”被罚款一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5月,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棠馨花园项目某房对外销售给他人,收取预付款。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2023年2月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罚款一万元。
据企查查,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状况为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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