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提高修溪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2月4日上午,修溪司法所联合丹山律所、禁毒办在木洲村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进村活动。 为了更好地推进在“12.4”宪法日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修溪镇党委高度重视,提前部署,高位推动落实。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和协调,与丹山律所“所所”联动,以修溪镇木洲村为“宪”行起点,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前期,通过村广播进行预热宣传,让村民了解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同时,我们利用微信服务群进行线上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活动现场,由修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到现场进行宣讲和讲解,加深群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我们设立咨询服务环节,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我们还会发放小礼品,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 考虑到木洲村正值柑橘丰收之际,部分村民无法参加宣讲活动,修溪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禁毒办社工、志愿者将民法典、防诈骗手册、禁毒海报等宣传资料送进木洲柑橘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互动,分享法律学习心得和感受,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鼓励大家主动学习法律,依法维权,让农忙的群众也能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信息,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围裙150条,解答群众问题30余人次,受教育面达500余人次,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本次活动不仅提高了木洲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修溪镇的和谐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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