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塔县司法局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实际,以“司法为民”为主线,以“办好实事”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突出法治建设“暖民心” 聚焦法治金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建设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8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投资15万元,建成东南街社区“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馆、丰瑞园法治示范小区,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八五”普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培育高素质“法律明白人”180余人,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7项,并及时予以公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投资150万元,按照“三区十八室”规范建设标准,建成金塔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提升了矫正水平。全县112名社区矫正对象和483名刑满释放人员,均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和组织、策划、参与、实施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 优化法律服务“惠民生” 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55件,涉及受援人数49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0件,接待远程视频会见356人次。针对农民工欠薪突出问题,探索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坚持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援助。积极落实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在北河湾化工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立法联系点1个,组织完成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8家,帮助查找企业经营风险点22个,反馈防范意见建议48条,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企业,申报核发工作补助经费29万元,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定分止争“解民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107个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8起,调处成功860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逐案审核发放“个案补贴”61570元。整理收集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60件,编印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元至十月份,县行政复议机构通过调解结案行政复议案件5起,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75人次,成功调处化解受前行政争议34起,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办结21件,7件正在办理当中,案件受理数量增长300%。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对全县40个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督察,反馈整改问题6个方面143条,适时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全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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