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入户核查、信息比对等手段,把好收入核查尺度,落实好渐退帮扶机制,做到“应退则退”。 二是加强“主动发现”。组织村(居)两委、驻村干部入户走访排查,利用监测平台,主动发现预警重点人群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带着政策找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医保、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数据比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发现救助需求,及时跟进实施救助。 四是加强排查走访。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和监护情况,主动帮助解决问题。 五是加强临时救助。重点排查因重病、重残或突发重大意外暂时出现生活困难的家庭,临时救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个案会商,优化简化救助程序,及时解决急难个案,提高救助水平和效率。 2023年1月至3月,开阳县共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度残疾人等补助资金1934.94万元,涉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和其他临时救助人员共113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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