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拟按照差异化递进式对市民发放育儿补贴,二孩累计可领1.1万元,三孩累计可领1.9万元。 根据《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零时后出生且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办理出生入户后,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 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子女数计算原则。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本办法所称育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两种类别。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采取以下发放方式: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据悉,《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果市民有意见可于2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发至深圳市卫健委(邮箱为:jtfyc@wjw.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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