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

陕西省出台10条“硬措施”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2022-12-24 15:06:17 来源:

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会转”“转得慢”等问题,力促“转成功”“快转化”,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努力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

 

 

许可“先使用后付费”。纳入试点的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已实施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或由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支付。

 

 

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基础上,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的留存部分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

 

 

开展“先投后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区)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转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在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形成财政资金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设立“三项改革”计划项目。在省科技计划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计划项目,对开展“三项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参与“三项改革”路演的优质项目等予以支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

 

 

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转移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加强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科技经纪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活动。

 

 

建立作价入股专门持股平台。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专门持股平台,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单列管理。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投资更早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进一步丰富产投、创投、风投等金融产品,探索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方式,满足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成果产出和转化能力,培育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视同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可选择使用递延纳税政策。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采取“一事一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于追究其在实施“三项改革”中的相关决策责任。

 

 

据悉,“三项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省属科研院所(包括公益一类)。鼓励中央在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适用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及时向国家相关部委备案,推动科技成果在陕落地转化。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本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18109522888@189.cn我们会及时处理!

版权所有:新潮资讯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13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