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记者祝勇)近日,省旅文厅发出通知,2023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开始申报,申报将于3月10日截止。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规定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及“标准化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针对旅游业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旅游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标准化奖励”针对2022年已获评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单位。 据介绍,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开展,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市县旅文局会同当地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标准 1.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2.对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3.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 4.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5.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我省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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