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在汉兴街道常二社区挂牌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这是我省首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也是今年我市人大工作的一项创新。 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群众常见的“红头文件”,对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在基层设立联系点,可以更广泛地听取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使规范性文件更准确地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在该联系点举行的首场征询意见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等围绕该区人民检察院最近制定的《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女职工的育儿假如何落实?避免‘看得见休不到’,有假不敢请。”“部分农村进城务工妇女面临劳动条件差、拖欠工资等问题,《实施意见》如何保障她们的劳动就业权益?”……大家在发言中,或表达权益诉求,或关注法治进步,或呼吁制度衔接。 针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对于《实施意见》中已涵盖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详细解释,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对于建设性的合理化意见,区人大代表认真听取记录。 “‘有错必究’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原则。”江汉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公众发现的、确需改正的文件规定,联系点会第一时间梳理相关意见建议,并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由专门委员会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通过沟通协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发函、约谈督促等方式,督促文件的制定机关纠正改正。若需要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则依法按程序办理。 “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仅是备案审查工作的源头活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的风向标。”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表示。 “以前总觉得,对于各种‘红头文件’,我们只能被动接受并严格遵守。通过参与联系点的讨论,我能了解‘红头文件’制定背后的深层考虑,还能把自己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国家权力机关。这让我深切体会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常二社区居民张先生说。 “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延伸到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提出意见建议,这样就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弘弘认为,这一创新举措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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