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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隐患重重的水镁矿“复生之路”

2022-09-18 11:31:46 来源:日报讯

  辽宁省凤城市鸡冠山镇一处水镁石矿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2016年被有关部门永久性查封。2021年,一家公司通过一番运作重新启动这处已经关停5年之久的问题矿。原矿山负责人质疑:明知该矿已被永久性查封、明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仍然“一路绿灯”,为问题矿“保驾护航”。

  辽宁凤城:隐患重重的水镁矿“复生之路”

  历史:原采矿竖井被永久查封

  在凤城市鸡冠山镇大阳沟村,有一处水镁石矿。2007 年 11 月,凤城市璞澳水镁有限公司(本文简称璞澳公司)取得该矿采矿许可证。2010 年璞澳公司打了两口竖井用于采矿,后来由于通风井坍塌,经与相邻的凤城市鸡冠山永余水镁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余公司)协商,打通了璞澳公司与相邻的永余公司矿山内部巷道,两个矿山共用一个通风口和逃生口。自此,釆矿期间璞澳矿区内仍时有小型坍塌事故发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2016 年 7 月,璞澳公司正常生产期间,因连续暴雨导致矿区内多处严重塌方,当时的凤城市应急管理部门紧急指示鸡冠山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璞澳矿山现场执行查封两处竖井决定,要求用混凝土将矿井浇筑,将竖井“永久性查封”。

  后经法院诉讼,璞澳公司采矿权丧失。

  2020 年 1 月,凤城市大阳沟水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阳沟公司)取得了这个已被“永久性查封”的璞澳矿井的采矿权后,开始了图谋让璞澳公司矿井起死回生的种种努力。

  怪相:应急管理部门为无证矿“保驾护航”

  2020 年 9 月 25 日,凤城市应急管理局明知大阳沟矿山采矿权所对应的原璞澳矿井已于 2016 年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被查封、废弃数年的情况下,却在大阳沟公司向丹东供电公司申请供电时,隐瞒矿山已被“永久性查封”的真相,向丹东市供电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因矿山从 2016 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导致矿区内矿井积水严重,无法对矿区进行安全评价。同意企业新上 2000KVA 电力设施进行抽水及生产前准备,然后再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及验收”。丹东市供电公司凭借该证明,为这家被“永久性查封”的大阳沟水镁矿供电。大阳沟公司只有采矿许可证,但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在电力施工完成后,2021年8月,便开始了井下抽水作业,向实际生产更迈进一步。

  及至2021年11月,大阳沟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没有依法依规申请延续,正式作废。在没有重新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迄今仍然在持续下井进行相关作业。

  而原璞澳公司矿井 2016 年被查封至今,不仅地表有明显的塌 方 ,而且,井下水深上百米。凤城市应急管理局明知矿山安全隐患严重,还为大阳沟矿山图谋恢复生产大行方便,置矿工生命安全于不顾,允许大阳沟公司下井抽水、检修。

  因大阳沟水镁矿重新启用原璞澳公司被永久查封的竖井,安全隐患重重,璞澳公司担心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势必会追究璞澳公司责任。遂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却不想遭到各种“花式答复”。

  质疑:应急管理部门“花式答复”只为问题矿山“护航”

  自2020年6月起,璞澳公司多次向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反映:大阳沟矿山原璞澳公司所有的两个竖井工程因多次坍塌、通风系统完全损坏,被原凤城市安监局“永久性查封”,已停用数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凤城市应急管理局违法违规开具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证明》文件,致使大阳沟公司启用被查封矿井。璞澳公司数次要求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依法查处凤城市应急局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先后给举报人三份内容截然不同、自相矛盾并且不能自圆其说的书面答复。

  2021年12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反馈意见称:“大阳沟公司由璞澳公司更名而来”。而实际情况是,璞澳公司于2011年9月注册登记,现在企业依然存续。大阳沟公司于 2016年12月登记注册,“根本就是两家毫无关系的独立法人企业,不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的更名之说从哪里来的。” 孙宇歌说。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中生有。省应急厅在反馈意见中称“大阳沟水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到期未延续,已公告注销”。

  孙宇歌反问:大阳沟公司从未办理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宁省应急厅所称“大阳沟水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时候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办理的?又是什么时候注销的呢?

  “永久性査封”不永久,安全隐患谁负责。2016年,因安全隐患严重,凤城市安监局决定永久性查封璞澳公司两处竖井,要求以水泥封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在核查反馈意见中却称“凤城市璞澳水镁有限公司……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到2018 年 9 月 11 日,该公司没有发生大面积坍塌现象,也没有安监部门给企业下达查封竖井并停止使用的文书”。

  为了回避 2016 年矿井被查封的事实,竟然玩起“文字游戏”回回复从“2017 年起……”

  孙宇歌气愤地说:“璞澳公司的两处竖井不是 2016 年“停产”至今,而是被凤城市安监部门“永久性查封”至今。”

  核查反馈意见中还称“大阳沟公司双回路供电还没有解决,目前还没有进行井下排水作业”。而事实上,大阳沟公司已开始抽水作业。孙宇歌表示,涉事的两处矿井2016 年被查封至今,不仅地表有明显的塌方,而且,井下水深上百米,应急管理部门明知有严重安全隐患,还为大阳沟公司图谋恢复生产大行方便,置作业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允许下井抽水、检修,这简直是在渎职害命。

  但在省应急管理厅的第二份答复中,不仅否认了第一份答复,竟然还用原璞澳公司早已过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大阳沟公司“辩护”,用早已被应急管理部门“拒绝”的原璞澳公司评估报告,为大阳沟公司启动生产做背书。

  核查反馈意见中称:“2017 年 11 月 9 日,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璞澳公司组织3名专家对大连天籁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凤城市璞澳水镁有限公司水镁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和《凤城市璞澳水镁有限公司水镁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专家组确认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从专家组对当时的现状评价审查结论看,该矿当时的竖井提升系统和通风系统正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18年,璞澳公司凭借这两个意见向凤城市应急管理局申请恢复开采,凤城市应急管理局未予认可。

  谁想时隔4年之久,凭借璞澳公司过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凭借璞澳公司2017 年组织专家评审形成的两个意见, 竟然成了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大阳沟矿山抽水检修作业、恢复生产的合法依据。

  孙宇歌称,璞澳公司 2017 年所取得的两个意见,是建立在璞澳公司借助同属一个经营者的临矿永余公司矿山的共用通风口、逃生口等安全通道,才通过的专家一致性评价。现在时隔4年,矿山易主,永余公司也不让大阳沟公司共用矿井通风与逃生设施, 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不符合国家矿山相关管理的硬性规定,凤城市应急管理局为何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大阳沟矿起死回生搭桥铺路呢?

  期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消除隐患

  孙宇歌希望自己关注的几个问题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及时调查核实,得到满意答复。

  举报人明确表示,愿意向调查人员提供所有证据材料,愿意全力配合调查工作。但辽宁省应急厅在接到举报人多次举报之后,并没有安排专人到凤城市调查核实。却只在辽宁省应急厅第二份核查结论已经形成、新的举报材料送达辽宁省应急厅咸厅长和纪检组金组长之后,辽宁省应急厅纪检组才给举报人打了一个“走过场”电话。不向举报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的核查能叫真正意义上负责任的核查吗?

  辽宁省应急厅已经明知凤城市应急局涉嫌滥用职权违法违规为大阳沟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为已被查封的大阳沟水镁矿开采提供便利涉嫌违规违法,却不去纠正,避而不谈该《证明》的合法性。

  辽宁省应急厅明知大阳沟水镁矿已于2016年夏季被凤城市应急局指派鸡冠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查封,却故意偷换时间概念否认查封事实?

  辽宁省应急厅明知凤城市应急局以璞澳公司2017年委托大连天籁公司所作的两个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意见报告,为数年后大阳沟公司申请复工复产的依据违法违规,却回避问题事实,不纠正错误。

  辽宁省应急厅明知被举报大阳沟公司在既无采矿权证,也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违法违规进行各种井下作业,不去督促凤城市应急局对大阳沟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反而寻找各种借口欺骗举报人大阳沟公司不需要也不会下井作业,包庇袒护并纵容大阳沟公司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于不顾、置矿工的生命安危于不顾,继续进行违法违规井下作业行为。

  原链接:http://cn.rbxun.com/News/8/1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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