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等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从“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强国的具体内涵特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强大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先进的农业装备是农业强国建设的核心动力。面对土地资源有限、环境压力趋紧、成果转化不畅、产出收益不高等现实挑战,只有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攻关、加快农业科技装备革新,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数字化、绿色化,提高农业要素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强国建设打造强大的创新内核。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农业强国建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做强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在新发展阶段,要将做强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作为关键引擎,增强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同时,要充分发挥高校、院所、企业以及园区的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新主体有效协作、实现农业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形成农业技术扩散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大幅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关键支撑。 增强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动现代农业创新发展,要坚持农业科技创新以产业发展、绿色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导向,以体系化方式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多学科交叉融合、多领域集成创新,持续增强农业战略科技力量。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和农业生产及装备领域发展的关键需求,推动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快重大前沿领域综合研究平台载体布局。提升农业领域国家科研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国家农业战略科技人才储备。大力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持续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农业基础研究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要瞄准农业产业链重大需求和农业重大科学问题,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深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设置,突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强化涉农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条件建设,构建与学科体系相匹配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在生物种业、农业机械装备、智慧农业等领域建立一批前沿交叉综合研究平台,为持续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创造条件。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农业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涉农企业通过建设研究院、组建创新联合体、资助培育创新型人才等方式牵头参与农业基础研究,强化产学研密切结合,促进创新链产业链紧密融合。 发挥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创新带动作用,激发农业人才创新活力。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关键支撑。要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带动作用,坚持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加快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营造农业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生态。创新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激励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力度,增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辐射带动作用。 提升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加快农业技术商业化落地。创新国家及地方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形成机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技术需求,采取揭榜挂帅制推动面向需求的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打造一批高水平农业企业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的农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机构、科研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共建,推进农机、农艺、农田、农业经营方式协同协调,加快农业装备等重点领域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推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开放创新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全过程。 促进农业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激发农业科技产业澎湃动能。优化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布局,集中力量发展一批特色和优势园区,打造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快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创新主体的优质创新资源与农业科技园区对接,大幅提升我国在生物农业、农业装备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竞争力。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其他各类农业园区搭建创新合作网络,加速知识、信息及创新成果扩散,形成共建共生共享创新氛围。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经营管理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所有制、技术转移转化利益保障机制,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高农业创新创业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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